河南發(fā)改委公示申報2017年光伏扶貧電站建設規(guī)模項目的名單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可再生能源發(fā)展十三五規(guī)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國能發(fā)新能[2017]31號)和《河南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申報2017年光伏扶貧...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可再生能源發(fā)展“十三五”規(guī)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國能發(fā)新能[2017]31號)和《河南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申報2017年光伏扶貧電站建設規(guī)模的通知》(豫發(fā)改能源[2017]1363號)要求,我委組織有關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自愿申報2017年光伏扶貧電站建設規(guī)模。現將申報項目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公示期為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15日。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提出意見,反饋至我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處。書面意見請寫明提出異議的事實依據和理由。單位提出意見應注明單位名稱、地址郵編、聯系方式等,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提出意見應注明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地址郵編和聯系方式等。對匿名或無事實依據的異議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當要求,不予受理。我委將對公示有效反饋意見進行認真復核,對于影響申報資格的,相應項目不入選,同時不再遞補其他項目。通過公示的項目,我委將依程序正式對外發(fā)布。
聯系電話:0371-69691327;69691179(工作日工作時間)
2018年1月10日
申報2017年光伏扶貧電站建設規(guī)模項目信息表
公示期為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15日。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提出意見,反饋至我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處。書面意見請寫明提出異議的事實依據和理由。單位提出意見應注明單位名稱、地址郵編、聯系方式等,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提出意見應注明姓名、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地址郵編和聯系方式等。對匿名或無事實依據的異議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當要求,不予受理。我委將對公示有效反饋意見進行認真復核,對于影響申報資格的,相應項目不入選,同時不再遞補其他項目。通過公示的項目,我委將依程序正式對外發(fā)布。
聯系電話:0371-69691327;69691179(工作日工作時間)
2018年1月10日
申報2017年光伏扶貧電站建設規(guī)模項目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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