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四川,云南撮合交易對比
2016年以廣東為起步,售電公司正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以來,各省在年度長協(xié),月度集中競價等傳統(tǒng)交易品種的基礎上不斷創(chuàng)新,呈現(xiàn)出百花齊放的...
2016年以廣東為起步,售電公司正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以來,各省在年度長協(xié),月度集中競價等傳統(tǒng)交易品種的基礎上不斷創(chuàng)新,呈現(xiàn)出百花齊放的局面。小編發(fā)現(xiàn)幾省的撮合交易,各具特色。
河南,2017年全社會用電量僅次于老牌經(jīng)濟強省廣東、江蘇、浙江、山東與河北不分伯仲,排名全國第六,但在新一輪電改進程中一度步履維艱,因“請愿”事件聲名鵲起,隨著2018年長協(xié)成交電量923億,同比大幅增長,發(fā)電側最高讓利達7分,河南電改步入快車道。目前河南直接交易品種只有年度雙邊協(xié)商和月度集中撮合交易兩種。河南集中撮合交易:采用簡單的高低匹配直接撮合,兩段式報價,年用電量1億以上的大用戶和1億以下的一般用戶分別打包報價,用戶側(售電公司)以在發(fā)電側購電的絕對價格申報電價、電量,并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序;發(fā)電側申報上網(wǎng)電價,電量,并按價格由低到高排序。前者與后者匹配對依次作差,大于等于零則成交,成交價格按照匹配對價差均分原則,形成雙方的交易價格。河南采用這種高低匹配的撮合方式可有效避免寡頭市場主體通過市場力決定最終成交價格,每一個匹配對成交價格均與自己申報價格有關聯(lián),而不會產(chǎn)生統(tǒng)一出清機制下的小體量市場主體“價格接受者”現(xiàn)象。
四川,四川電力市場相對滯后,截止目前,除2017年幾家代理成阿園區(qū)項目和電能替代項目的參與過交易試點,幾乎都還沒有正式進入市場,2017年四川省全社會用電量達2205億千瓦時,居全國第八。截止到2018年3月9日,四川電力交易中心已公示了170家售電公司,2018年納入直接交易的大用戶共計1453家,三分之一分布在成都。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在成都開展售電業(yè)務就能近水樓臺先得月,因為已公示的售電公司中很大一部分也在成都,有心人可以計算下各地售電公司與準入用戶比,來初步判斷售電市場環(huán)境。
四川水電有33個電價標準,電價差異導致很難在同一平臺開展競爭。為了實現(xiàn)清潔能源充分消納兼顧火電有效參與的電力市場,四川電力交易中心首創(chuàng)“復式競價撮合交易”方式。用電企業(yè)按水火比例7:3參與交易,用戶水電交易上限為其當月申報的總用電需求的70%,交易過程分三個階段:“集中競價、雙掛雙摘、火電匹配”,前30分鐘集中競價,集中競價采用類似河南的用戶側價格由高到低,發(fā)電側由低到高的排序方式,價差不小于零依次匹配成交;中間時間掛牌摘牌,發(fā)用雙方在限價范圍內掛牌摘牌,集中競價階段未成交的電量自動成為各自的掛牌電量、電價,具體過程類似其他省的掛牌交易,不再贅述。最后5分鐘按7:3的水火比例為月度交易已成交水電電量匹配火電,匹配火電的交易價格為當月火電優(yōu)先計劃的加權電價,交易中心每月月底公布次月火電匹配價格。在四川水電豐、枯水期供求關系不平衡的現(xiàn)實狀況下,復合競價撮合交易前兩個階段,水電企業(yè)與用戶均設置了給定價格上下浮動15%申報限價。使交易在合理價格范圍內進行,有效避免了供求關系不平衡導致的惡性競爭。
云南,被業(yè)內普遍認為交易品種最豐富,交易規(guī)則最復雜,某些方面最超前的電力市場。比如,云南2016年1月就開始了日前交易;2016就發(fā)布2016-2018輸配電價,并于當年3月15日執(zhí)行;全國首個電力交易綜合金融服務平臺“電交e通”上線運行,實現(xiàn)了電力交易行為與保證金、電力交易服務費同步自動結算;2017年全省市場化交易電量703.1億千瓦時,占全部用電量的58.1%,市場化比例居全國前列;除了既有的交易品種,最近又創(chuàng)新的增加了像炒股一樣的連續(xù)掛牌交易和有效控制偏差的事后合約轉讓交易。云南月度集中撮合交易依然采用類似河南的用戶側價格由高到低,發(fā)電側由低到高的排序方式,價差不小于零依次匹配成交。不同的是購售雙方同一段電量均可以申報兩個意愿價格,購電方同一段電量第一意愿價格不高于第二意愿價格,售電方同一段電量第一意愿價格不低于第二意愿價格,購售雙方首先以第一意愿價格撮合成交,剩余電量以第二意愿價格撮合成交。此外,云南月度撮合交易發(fā)購雙方成交連續(xù)兩年變化。
2016年:售電成交價格=售電申報價格+K1*價差,購電成交價格=購電申報價格-K2*價差,其中K1=K2=0.35,兩者成交價格之間的剩余價差收益納入結算平衡機制處理;
2017年:售電成交價格=售電申報價格+K1*價差,購電成交價格=購電申報價格-K2*價差,其中K1=K2=0.1,兩者成交價格之間的剩余價差收益納入結算平衡機制處理;
2018年:售電成交價格=售電申報價格,購電成交價格=購電申報價格,兩者成交價格之間的剩余價差收益納入結算平衡機制處理。
比較連續(xù)三年的K1,K2數(shù)值,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從0.35-0.1-0的變化,云南為什么會出現(xiàn)相對河南如此復雜的撮合交易呢?這個結算平衡機制又是什么呢?我們知道云南以水電為主,為讓清潔能源多發(fā),燃煤機組少發(fā)甚至不發(fā),云南在電力輔助服務市場中率先將火電廠長期備用納入輔助服務補償機制,這個補償從哪來?2004年以前并網(wǎng)的110KV以上的不參與市場化的上網(wǎng)電量按照2分/kwh分攤,市場化的水電廠、風電場、光伏電站按1分/kwh分攤。
此外還有市場發(fā)電側,用戶側的偏差考核費用也用于有償輔助服務補償,然而隨著市場偏差控制機制的完善,市場主體偏差控制經(jīng)驗漸增,偏差考核費用整體逐漸減少,這些補償不能滿足長期備用火電廠的補償標準,于是有了2016年將撮合交易的價差收益的30%到2017年將撮合交易的價差收益的80%再到2018年將撮合交易的價差收益的100%補償給長期備用火電。此外,偏差考核以及撮合價差收益還用于補償給參與上調服務和下調服務的機組。
三地集中撮合交易均是按絕對價格申報,各地的集中撮合交易均是根據(jù)當?shù)?a href="http://www.e4938.cn/news/haiwaidianli/"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電力市場環(huán)境制定的貼合當?shù)貙嵡榈慕灰灼贩N。隨著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逐漸步入深水區(qū),各省電力市場千差萬別,所謂家家有本難念的經(jīng),在考驗當?shù)貨Q策者智慧的同時,相信在保持多方吸取市場主體意見的良好市場環(huán)境下,各省電力市場將逐步走向成熟。
責任編輯: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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